从古代离异到现代婚姻 文: 伟大时刻
现代人的婚姻,往往离不开离婚。离婚,在古代称之为离异,离了,就各出异端,互不相干,干净利索。那时男子有特权,大多是女子犯了“七出”之戒,被丈夫赶出家门,叫“休妻”或“出妻”。虽说古时男子的特权着实让现代人艳羡,但碍于传统文化的束缚,它是倾向于家庭稳定,所以才有“世俗以出妻为丑事,遂不敢为”的现象出现。中国人是比较爱面子的,因此也不是随便就可以出妻的。中国古代婚姻为一夫一妻多妾制,中国人的婚姻都是凭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妻生子多属于家族的利益,家族观念制约了男人的妄为。另外是古代还有纳妾的制度,这离异倒显得麻烦了和不合时宜,所以古代的离婚率远没有现在的高,看起来还显得挺“文明”。 中国的文明源远流长,离异这一热点问题作为一种文明也不失为传统文化中较为沉重和意味深长的一部分,其历史演变和发展可以追溯到殷商时代。殷商时代尚有母权社会文化的遗存,就有“出夫”的事情发生。女人们秉承殷商文化遗风,就曾给那些趾高气扬、不务正业的男人们一点颜色看过。历史上男人被被女人休掉不光彩的例子也是有的。其中最有名气的两个男人当属姜太公和朱买臣。他们被自己的妻子休掉理由很充分而且也很符合现代人的想法,姜子牙乃“朝歌之屠佐”,不务正业;朱买臣不治产业、只会诵书讴歌,没有事业心,完全是一书呆子。后被扫地出门,沦为流浪汉,按现代女性眼光不被休掉才怪。那时男人被休可是窝囊到了极点,但却不敢吱一声。后来他们知耻而后勇,都发迹了,就换了一副新皮囊,一句“覆水难收”,终于给自己出了口恶气。 总的来说,历史上还是女子被男子休的多。人们熟知的刘兰芝和焦仲卿,他们的离异是焦母造成的,尽管他们感情甚笃,还是被出了。现代人离婚挂在口头常说的理由是所谓感情不和,在古代却不能成为离异的理由。古代有“七出”,也就是离婚的七条理由,从某种意义来说却是对男人离异的一种约束。比如,妇女忌妒是“出”的理由,但其操作性不好把握。东汉的冯衍以“悍忌”的罪名休妻,还慷慨激昂地写了篇讨伐妻子的檄文,但他的行为并为得到同情反而遭时人所诟。可见古时社会舆论的压力比现在大多了。夫义妇顺,琴瑟和鸣,白头偕老,是中国古人所追求的理想婚姻,所以无论社会舆论还是世俗观念,都是不鼓励离婚的,古代婚姻有一个超稳定结构。 这种超稳定结构只是到了清末,随着西风东渐,它才出现板块的断裂。维新派人士对传统婚姻观念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这时有人提出实行契约婚姻、男女同居自由的设想。到了“五四”,则男女社交、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乃至对“贞操”的大讨论,旧时婚姻的观念传统在此次大潮中被冲击得摇摇欲坠,岌岌乎殆哉。传统意义上的“良家妇女”,也开始遭受挞伐。尽管她们有守本分的羞怯,有善良妇女的朴实,但思想激进者认为,传统意义的妇女缺乏自由恋爱的陶冶和情感提升,完全没有时代感,娶回来的不是妻子而更象是保姆。她们土里土气没有鲜活的生气,遭遇男人的抛弃似乎又成了必然。 “七出”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的婚姻法,其中有一条就是:妒,出。 古人讲究妇人有“不忌之德”。按照现代人的观点,“忌”属于情感领域范畴,是出于自我平衡的需要,面对感情的僭越者,内敛的情感处于放纵状态而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因而人们意识到它有破坏性和危险性,一有苗头必须扼杀在摇篮中,以防微杜渐。在感情上女人之忌可能尤为甚些,写进了古婚姻法,作为维护男子的一种特权,即女子须有“不忌之德”。忌妒的根源是来自情场争斗的失败者,它本属于弱势群体,却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也正因为忌妒是两支势力悬殊者之间的较量,所以正面冲突倒变得不大可能。这也让忌妒能成为小说家的绝佳体裁和灵感来源。《妻妾成群》里的女性颂莲等所表现的妻妾争风就是那种真实处境和心态的鲜活表达。 “贱日岂殊众,贵来方悟稀。”现代人站在历史的角度审视今天的自己,或许人们变得清醒些。当女人们抱怨别的男人不会挣钱,没有社会地位的时候,却不知多少女子为此独上雨楼悔教夫婿觅封侯。当男人唾涎于女人温柔漂亮的时候,却不知许多男人正为她的柔情似水任意流而烦恼。时代的发展带来人性的通货膨胀,婚姻逐渐从绝对走向相对,家庭的功能从归宿走向客栈。人们对感情的责任感却急剧下降。 现实生活的人们大抵逃不了三衰六旺,而人之衰莫过于婚姻。每当小说家们在诅咒婚姻时是那么的驾轻就熟,妙笔生花;而电影导演门也试图以吊人胃口的悬念讲述一个妒火中烧的丈夫买凶杀害私奔的妻子和情夫的故事。然而仅靠这种避重就轻的手法是无法弥补现代人的心理需求的。人们除了震惊于它的藐视规范和无穷创意并不自觉地为那些亢奋的视觉效果而欢呼,而人们却无暇去尊重和怜惜无常命运所面对的现代婚姻。 [ 返 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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